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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23]2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4-8
实施时间: 2023-4-8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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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3 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1 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管辖的注册会计师。重点检查对象包括:(1)2022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2022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3)70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4)在2022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5)在2022年转所2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6)省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专职执业、职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行为是否良好等。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挂名执业行为。检查材料包括财务报表申报、继续教育、社保,以及反映注册会计师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的相关材料。
  三、年检时间及方式
  2023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实行网上年检,申报时间为4月10日- 5月30日。
  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2022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年检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https://cmis.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2.http://acc.mof.gov.cn/,该地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
  3.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该方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

  四、年检步骤
  (一)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是否有已离职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已去世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注册会计师。自查存在上述情形的注册会计师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注销申请。
  (二)注册会计师材料报送。
  注册会计师需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上传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表(附件1),该表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本人填写并签名。
  系统内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注师版)》(附件2)。
  (三)事务所材料报送。
  注册会计师提交材料后由事务所在系统内逐一审核,审核完成后上传以下材料一并报送:
  1.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名单、是否有已离职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已去世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超70岁的注册会计师、其他情况说明;
  2.所内注册会计师社保证明材料。主要指:带验证码的2022年4月至今社保缴纳证明,退休注册会计师提交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扫描件要求见《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示例》(附件3)。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事务所版)》(附件4)
  (四)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应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年检申报工作。申请注销的注册会计师无需提交年检申请,但应按要求提交四川省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附件5),缴还注册会计师证书;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的,还需提交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6)。
  (五)年检审核完成后,省注协将在官网公示及公告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名单。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可登录年检系统,点击“二维码”可以查看个人年检二维码,通过扫码可查看年检信息。点击“下载”将二维码下载,并打印粘贴在注册会计师证书上。
  五、其他事项
  (一)2023年开始,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数据均同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数据。各事务所应及时更新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等相关信息。注册会计师在年检期间暂停办理转所手续。
  (二)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省注协将对注册会计师社保情况、完税证明、工资收入流水情况进行核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配合。若提交的材料查明为虚假材料时,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2.记入诚信档案;
  3.注册会计师所在事务所的所有注册会计师在次年年检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为确保年检工作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年检公信力,省注协设立年检工作举报电话:028-85310987。年检工作结束后,将在协会网站上公示检查结果。年检公示期间,若有公示信息与事实不符或确有遗漏的,可书面或邮箱反映。我会将及时进行处理纠正,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予以公告。
  (四)联系方式
  邮箱:sczc321@163.com
  电话:028-85315722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1003注册部
  附件:
  1.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表.docx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注师版).pdf
  3.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示例.pdf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事务所版).pdf
  5.四川省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docx
  6.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表.doc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8日

修正:

查看附件请到http://www.scicpa.org.cn/xzwjgg/5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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