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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重庆市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3-31
实施时间: 2020-3-31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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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重庆市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1、2019年12月31日在重庆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2、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二、任职资格检查时间
  预审阶段:2020年4月1日至4月20日;
  现场年检:2020年4月21日至5月15日。
  三、任职资格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否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是否停止执行业务满12个月;
  (四)是否专职执业;
  (五)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七)其他规定的年检内容。
  对不符合年检条件的执业人员,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暂缓年检、不予年检的决定。
  四、任职资格检查方式
  1、在执业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组织任职资格检查;
  2、协会代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自行填报资料到协会进行任职资格检查。
  协会将安排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着重检查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的情况,重点检查:新设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中小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受到投诉举报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60岁以上且最近两年注册的执业人员。
  五、任职资格检查材料
  (一)在执业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1、《2020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会签表》(附件1);
  2、《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2);
  3、《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附件3);
  4、《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附件4);
  5、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为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导出数据,不需要单独填写。
  (二)协会代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1、《2020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会签表》(附件1)。
  六、任职资格检查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
  1、执业机构完成2019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后将2020年年检材料电子版提前发送至协会会员部邮箱cqicpa_hyb@,并告知协会会员部进行预审,会员部预审通过后通知执业机构,执业机构即可到协会进行现场年检,未通过预审的执业机构切勿自行前往办理现场年检。
  2、携带年检材料、证书原件等到协会进行现场年检;
  3、现场年检顺序:会员部核对人员信息→综合部核对机构收入信息→办公室收缴会费→会员部完结年检手续。(会费缴纳标准另行通知)
  (二)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1、自行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其基本信息;
  2、填写《2020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会签表》,“单位名称”栏填写姓名、执业证书编号,携带会签表至协会进行现场年检;
  3、现场年检顺序:会员部核对人员信息→办公室收缴会费→会员部完结年检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年检材料基础数据来自行业管理系统,需在办理年检工作前完善行业管理系统中的全部信息,确保所有修改的信息和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信息一致。协会将在预审阶段核查上述信息的完善情况,未完善的暂缓办理现场年检。
  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 (http://acc.mof.gov.cn/)对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对、补录、修改。
  2、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简称:中注协系统),修改完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核对合伙人股东股份份额,提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申请;完善从业人员信息,清理已离职人员、清理已转执业人员、录入新进员工,各项信息应当准确完整。(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5)
  (二)执业机构如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已死亡或其他特殊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
  (三)各执业机构应当完整填列本机构从业人员信息,本机构从业人包括2019年12月31日在执业机构工作的除执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
  (四)外地在渝分支机构在上报年检资料时,应加盖总所的印章,可同时提交一份总所同意分所2020年办理转所的授权书,提交总所转所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办理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转所时不再另行提供总所授权书。
  (五)为保证执业证书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年检时间统一为2020年3月31日。
  (六)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15日期间暂停办理注册、转所、转会、登记等事项。
  (七)执业机构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准备各项年检材料,按规定时间、程序到协会办理年检手续。
  (八)协会将于2020年6月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公示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结束后,对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制作“年检专刊”向社会公告。
  联系方式:
  会员部:4楼401室,联系人:曾志勇  电话:67031195
  刘  荣  电话:67031194。
  邮  箱:cqicpa_hyb@
  综合部:3楼306室,联系人:宋金芝  电话:67031040。
  办公室:3楼305室,联系人:刘卿平  电话:67031022。
  附件:
  1、2020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会签表
  2、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3、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
  4、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
  5、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写注意事项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1.2020年度重庆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会签表.doc    
2.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xlsx    
3.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xls    
4.2020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xls    
5.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写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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