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3-11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6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退役军人事 黔财税[2023]8号 2023/1/1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 苏财税[2019]25 2019/4/4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退役军人事 苏财税[2023]22 2023/1/1
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财税[2014]42号 2014/1/1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退役军人事 云南省财政厅国 2023/1/1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退役军人事 冀财税[2022]6号 2022/1/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 京财税[2014]14 2014/7/2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有关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京地税企[2005] 2005/5/16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 桂财社[2019]11 2019/9/25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退役军人事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