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搜
信息
会报
资讯
法规
会说
职场
调查
知识
百科
考试
交流
论坛
上国会课程
面授\学位
网络教育
合作
ACCA
CIMA
CMA
AIA
澳洲CPA
澳洲IPA
AICPA
加拿大CPA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税政[202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4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10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关闭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pdf
加入收藏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
浙财社[2021]1号
2021/2/18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3/1/1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人
2017/1/1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人力资源社
赣财税[2022]2号
2022/1/13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
苏财税[2022]7号
2022/4/1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1/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人社发[2016]
2016/3/16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1/1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民
琼财税[2014]15
2014/9/18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
津财规[2023]2号
2023/1/1
关于视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欢迎投稿
新手入门
关于版权
视野动态
合作伙伴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