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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颁发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13]257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2-5
实施时间: 2013-12-5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奖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48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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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会计法》,弘扬会计正气,宣传会计诚信,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颁发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13]1434号),我市开展了颁发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工作。经过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审核申报,市财政局共确认了3213名会计人员,现决定授予他们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
  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是会计人员长期坚守在会计工作岗位的集中体现,是默默无闻、甘于奉献、踏实肯干的会计精神的体现,是首都会计人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各单位应注重颁发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的精神意义和激励效果,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于颁发证书的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鼓励,倡导诚信执业,宣传会计精神。
  希望通过此次活动,促进各单位关心、重视常年坚守在工作第一线、从事大量基础性财务工作的人员。进一步激发会计人员的工作热情,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为促进首都会计行业发展,继续深化会计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各申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请于2014年1月6日至1月15日到北京市财政局前楼618房间领取授予人员荣誉证书。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晨光
  联系电话:88549668
  附件:北京市2013年颁发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人员名单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5日

相关附件:
北京市2013年颁发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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