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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资[2013]6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0-31
实施时间: 2013-10-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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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基础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现就编报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报表编报的各项工作,按照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详见附件1)所列内容,做好本区、市相关信息的填报、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2012年报表(以201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编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区市要进一步强化资产信息统计的各项基础工作,提高2012年报表的资产统计信息质量,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上报省财政厅相关数据衔接一致。
  三、各区市应于2013年11月30日前,通过“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系统”(登录方式详见附件2)汇总填报相关报表信息,同时将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处。
  四、各区市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处联系。
  联系人:孙逊 张娜
  联系电话:85855877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xls
  2 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系统”登录方式.doc
  青岛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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