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等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30
实施时间: 2013-8-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4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17号),现将我省国税机关落实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等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项目取消后,纳税人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二、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项目取消后,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纳税申报方式。
  三、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项目取消后,纳税人因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票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
  四、《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工作的意见》(赣国税发[2005]316号)第三条第(三)项“1.申报方式资格审批”相关内容、《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砖瓦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国税发[2005]348号)第五条、《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粮食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国税发[2005]349号)第五条、《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沙石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国税发[2006]244号)第五条、《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木竹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国税发[2007]258号)第五条、《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税发[2010]102号)第一条第(三)项、《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8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 辽政发[2016]38 2016/5/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授权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 桂地税发[2011] 2011/4/6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 晋政发[2013]35 2013/9/29
福建省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实施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4/2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设立税务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8] 2008/9/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 桂财会[2021]26 2021/8/1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 2014/1/15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登记即时办结的公告 南昌市国家税务 2014/4/30
大连海关关于发布海关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文书的通知 2017/6/29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黑龙江省国家税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