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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会[2012]1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7
实施时间: 2012-3-7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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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中央驻闽、省直各单位:
  根据《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和《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了确保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正常开展,现将2012年度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一)必修内容
  1、所有会计人员必修《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违法违纪案例》和《小金库治理的政策与实务讲解》;
  2、“新会计人员”(指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初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修:《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办法》;
  3、银行及税务系统会计人员、小型及微型企业会计人员必修《小企业会计准则》;
  4、企业会计人员必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5、2010-2011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一律补修《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案例讲解》。
  (二)选修内容
  除必修课程外,学员可根据各自的单位类别与自己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选择学习课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各级财政会计主管部门要做好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绝大多数会计人员上网学习。同时,要严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的管理,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培训质量。2012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内容参照附件一内容。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71号)关于“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以及做好财政部新出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的宣传培训,我厅组织编写了《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违法违纪案例》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解》,作为全省统一继续教育教材。为确保培训质量,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可自行上网征订教材,实行面授培训方式的,由各设区市(含所辖市、县、区)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征订,并于2012年3月31日之前,将所要订购上述教材的数量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附件:1、2012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表(略)
  2、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辅导教材订购单(略)
  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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