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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监办发[2005]45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2-7
实施时间: 2005-2-7
法规类型: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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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
  为规范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政部颁布了《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财会[2005]1号,以下简称《核算办法》)。《核算办法》的实施从报表格式上为银监会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监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统一了口径;为信托投资公司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以及信托登记制度、税收制度的建设的标准化打下了基础。各银监局要抓紧组织所辖信托投资公司学习《核算办法》,加强培训,统一认识,并制定有关落实《核算办法》的具体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信托投资公司应从2005年1月开始严格按照《核算办法》的规定编制信托业务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对外信息披露,对存续中的信托业务也应按《核算办法》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工作应于2005年5月31日前完成,6月1日起,各信托投资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的信托项目汇总统计数据,均应按照《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统计汇总。
  二、各银监局应尽快将《核算办法》转发给辖内所监管的各信托投资公司,检查、督促信托投资公司执行《核算办法》,并及时搜集《核算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总上报银监会。各银监局应于2005年6月15日前,将检查、督促所辖各信托投资公司执行《核算办法》的情况书面报告银监会。
  三、各信托投资公司在执行《核算办法》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银监会反馈。
  200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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