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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国结算发[2025]27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5-3-21
实施时间: 2025-3-21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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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完善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以下简称回购)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适当简化回购担保品信用评级要求,整合优化回购担保品管理相关业务规则,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整合《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标准券折算率(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基础上,修订形成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对于2025年3月21日(含)前申报回购担保品资格的或未上市但已在发行环节公布募集说明书的信用债券,需满足主体评级为AA级(含)以上、债项评级为AAA级要求。其中,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面或稳定。
  二、本指引自2025年3月21日起实施。本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标准券折算率(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三、请各市场参与主体按照规定,及时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平稳落地、顺利实施。同时,应就本指引整合修订内容和相关业务调整,加强市场组织和培训,防范业务风险。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
  中国结算
  2025年3月21日

相关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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