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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3-31
实施时间: 2022-3-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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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退役士兵创业创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甘财税法〔2019〕17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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