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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审计规定[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工商财[2017]6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6-2
实施时间: 2017-6-2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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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直属分局:
  经局党组会议2017年5月22日研究通过,现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审计规定(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审计规定(修订)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2日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审计规定(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依法行政,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负责对直属局及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三条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负责对直属局及本级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单位的预算收支、其他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四条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对与预算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直属局及本级所属有关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五条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审计法规,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六条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进行内部审计时,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预算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预算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进行内部审计时,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对直属局及本级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二) 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
  (三)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五)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六)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九条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对直属局及本级所属单位、处室涉及与预算执行有关的经济活动的主要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单位、部门有关职责,推动各项工作情况;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三)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四)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五)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六)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
  (七)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八)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十条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审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内部审计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年度审计项目工作任务,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实施审计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审计检查记录,核实的情况要做调查记录或取得有关证实材料,审计检查记录和调查记录应由相应人员签章(字)认证;
  (三)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出具审计意见书,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出具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决定,报送本单位负责人,同时抄送被审计单位。
  第十二条审计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根据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应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5月印发的《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暂行规定》(新工商财字[1999]73号)和2001年3月印发的《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新工商财字[2001]8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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