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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12
实施时间: 2016-5-12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83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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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南京海关联合确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南京禄口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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