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经信中小发展[2014]17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4-24
实施时间: 2014-4-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5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经(工)信委、各省直管县(市)经(工)信局: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4日
  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围绕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以“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企业为基础,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产品竞争力强、具有区域经济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按照“专精特新”的要求进行重点培育。争取在2014年到2016年,培育“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500户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中小企业按照“专精特新”的要求制定发展规划。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在“专”、“精”、“特”、“新”四个方面选择一个或多个方向的组合,形成自己独特的“专精特新”发展模式。
  1、专业化。中小企业应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核心是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能力的提升,质量的改进,服务的改善。
  2、精细化。包括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核心是注重细节、立足专业、科学量化,突出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的同时,降低成本。
  3、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核心是突出品牌战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4、新颖化。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核心是突出创新驱动,注重专利等新技术应用,发挥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实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
  (二)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自建或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建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 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三)鼓励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各类信息化服务商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筹资融资、人才培训等信息化服务,推广适用的解决方案。 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主要业务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开展信息化普及培训,提高中小企业应用安全可靠软件和信息技术的能力。 建立企业管理咨询师和辅导师队伍,开展管理诊断和企业家培训,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四)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促进产业协作配套。鼓励企业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支持研发、设计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 支持中小企业依托自主知识产权做强核心业务,争创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和品牌。 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组织开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为中小企业开发、生产协作配套产品提供服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专项资金扶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每年从“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中选择一批进行滚动支持。
  (二)建立重点服务机制。整合各类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提供政策、管理咨询、技术、法律、融资、信息化、培训、市场开拓、电子商务等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服务对接活动。对企业的共性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支持。建立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题交办机制。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优惠。
  (三)积极支持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重点组织“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参加各类产需对接和银企洽谈活动、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APEC技展会等活动。组织企业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示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北大、清华研修班和国外新型工业化领导人才培训班。
  (四)加强培育和推进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了解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六)加强工作考核,推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纳入市州经信委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工作考核。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集聚各方资源,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机制。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 黔中小局发[200 2009/4/22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 渝中小企[2009] 2009/4/29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债融资有关工作 杭政办函[2013] 2013/11/29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运用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 吉地税发[2012] 2012/3/21
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云南省第十一届 2008/7/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福建省 闽经贸计财[201 2012/10/24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哈政发[2014]6号 2014/5/22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开展 津中小企[2012] 2012/5/1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 渝府办发[2024] 2024/2/4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 津科金[2014]10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