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社[2013]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卫生局
发文时间: 2013-3-22
实施时间: 2013-3-22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772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卫生局、市卫生局属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规范医疗机构财务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卫生局反馈。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卫生局
  2013年3月22日
  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一、《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一)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计量、折旧、盘点核对、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1)固定资产折旧办法
  医院应当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估价确定其成本入账,并按期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按实际成本计提折旧,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补提折旧。
  (2)固定资产大型修缮资本化确认标准
  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工程预算达到50万元或超过原值20%的,应当记入相应的固定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记入当期支出或待摊费用。
  (3)图书管理
  图书作为其他固定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
  2、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
  医院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三级医院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之和的4%,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其中其他应收款中的职工差旅费借款、开展业务用的周转金等内部科室和职工借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医院应当制定具体的坏账清查核实办法和处理申请审批流程,及时确认坏账损失。市卫生局直属医院的坏账损失,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青财资[2011]8号)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
  (二)净资产管理
  1、事业基金管理
  医院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照业务收支结余(不含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财政基本支出补助)70%的比例提取事业基金。
  为保证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事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亏损的最高限额为事业基金扣除医院非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具体补亏额度应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
  若事业基金总额低于医院非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医院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书面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2、专用基金管理
  专用基金是医院按照规定设置、提取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和科研教学基金等。专用基金提取比例和基金变动及使用情况须在年度财务报告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职工福利基金。医院收支年末结转后,结余分配为正数的,按照业务收支结余(不含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的3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不得违规以任何形式用于对职工个人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或奖金等。职工福利基金结余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
  医疗风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医疗风险基金按年提取,三级医院年末累计滚存结余额度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3‰,二级医院不得超过2‰,滚存结余不足以支付医疗事故赔偿额的,超支部分可从当年医疗支出中列支。
  科研教学基金。医院应当按月医疗收入的1%到1.5%提取科研教学基金,专项用于人才培养项目、市级以上临床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及医院决策机构确定的其他临床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国家级重点专科和省级重点专业及重点专科、市级重点学科及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直接相关费用,医院不得从基金中列支一般行政支出。医院应采取按项目管理的办法,按人才培养、科研课题和学科建设的明细项目编制预算并列支费用。医院应将基金提取和使用、变动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收入管理
  1、结算差额的处理
  结算差额是指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为真实反映医院收入,医院应当在医保结算期末按规定根据结算差额占门诊收入或住院收入的比例冲减(增加)各项医疗收入。结算差额的调整情况应在年度财务报告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建立结算差额备查簿。
  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不通过结算差额核算。
  2、其他各项收入的处理
  医院取得的疫苗收入、院前急救收入纳入医疗收入的其他门诊收入核算。
  医院取得的进修收入、培训班收入、实习收入等应纳入其他收入中的培训收入中核算。
  医院自营的职工食堂取得的收入纳入其他收入中食堂收入核算;医院外包食堂所收取的管理费应纳入其他收入中其他项目核算。
  科教项目收入是指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其资金从财政部门以外的部门或单位取得、具有指定用途,实行项目管理。
  (四)支出管理
  医疗支出中的卫生材料费包括医疗上使用的医用材料、试剂材料、放射材料、血费、氧气费、疫苗、其他卫生材料等,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在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办公费、印刷费等相关明细科目列支。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一)结余分配比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结转后,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按照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其余转入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结余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奖励基金可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在核定工资总额内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
  (二)医疗风险基金计提比例
  医疗风险基金专门用于支付基层医疗机构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医疗风险基金按年提取,年末累计滚存结余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滚存结余不足以支付医疗事故赔偿额的,超支部分可从当年医疗支出中列支。
  基金提取比例和基金变动及使用情况须在年度财务报告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三)自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列支科目
  基层医疗机构自筹资金购置的大型设备应计入当期支出或待摊支出,待摊支出当年分摊完毕,年末无余额。
  (四)备查簿设立
  基层医疗机构应按照制度要求建立应收医疗款坏账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经营租入或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基本支出、财政项目支出、其他限定用途支出等备查簿。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大家好才真的好   2014年1月2日
只是想看看
相关法规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所得 赣地税发[2003] 20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