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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会[2012]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1-16
实施时间: 2012-1-16
法规类型: 会计法及地区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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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中央驻晋单位,省直管单位:
  新修订的《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通过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修订,是我省会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深入贯彻《会计法》的重大举措,对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维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和会计监督管理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我们制定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把我省的会计管理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实施方案
  附件2: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深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实施方案
  《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于2011年12月1日经省十一届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标志着我省会计法制建设取得  了重要成果,对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孔加强会  计管理监督,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都  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做好《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开展会计工作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优化我省会计法治环境,为促进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实现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做新贡献。
  二、成立工作机构
  按照便于工作、任务分工、专人负责的要求,专门成立“山西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工作组”。
  (一)工作组成员:
  组 长:常国华 山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副组长:王 东 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段 萃 山西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处长
  成 员:《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修订起草组全体成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任子凯,联系电。话:0351一4045020。
  (二)工作组职责:全面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各项具体工作,搞好协调配合,开展业务培训,编写释义讲解,搜集问题和意见,进行答疑解惑,帮助单位实施。
  三、学习宣传形式
  (一)列入财政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率先垂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条例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与财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法。
  (二)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新条例内容。省财政厅要在本厅的官方网站和《会计之星》网站以及《山西会计管理信息》等刊物上开辟专栏,全面系统地宣传解释新条例。分管厅领导拟于近期通过报刊,以回答记者提问的形式,对新条例进行全面的介绍。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新闻相关媒介和相关网站、会计考试报名大厅,开辟宣传专栏或学习园地,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多方位宣传新条例的内容,为条例的学习贯彻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编辑《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释义读本。为方便学习,省财政厅拟组织参与条例修订的有关方面的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逐条逐句解读,帮助理解每一条文的含意。
  (四)增加有关学习和考试内容。从2012年起,将新条例的内容列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在《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中要有专门章节讲解新条例的内容,以便于参加继续教育的广大会计人员尽快学习掌握。同时,有关内容也将列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五)召开专题座谈研讨会。拟于2012年下半年,根据新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省财政厅召开一次由会计实务工作者、会计理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条例起草者参加的座谈会,主要是针对新条例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对发现的有疑义需要解释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措施。
  四、开展新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按照省人大的部署,拟配合省人大于2013年进行一次全省性的新条例执行情况集中检查。对条例执行好的单位进行表扬鼓励,对执行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对查出的严重违反新条例规定的人和事,要依法给予处罚。
  五、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工作开展起来并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提高贯彻执行新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各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率先学习知悉新条例的变化和要求,还要为广大会计人员创造好的学习条件,积极组织培训,进行新条例的集中性专题学习,使会计人员尽快掌握新的规定和要求,共同促进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整章建制,奠定新条例贯彻执行的基础。要把宣传贯彻《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纳入重要的工作议程,对本地区、本单位现有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系统的疏理,主动向新条例的要求和规定靠拢,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实现新旧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无缝衔接,切实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在提高会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做足做好文章。
  (三)以内促外,强化新条例的培训讲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普法教育、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将新条例相关内容列入其中。各级财政部门要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抓手,创新培训形式,突出条例内容,以点带面,以内促外,确保新条例贯彻落实。省财政厅要组织好三个培训,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讲解:一是条例讲解师资队伍的培训;二是从省到县财政系统会计管理人员的培训;三是在省直会计人员和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中,安排相关内容。
  (四)结合实际,搞好新条例的专题调研。抓好新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工作,是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重要一环。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新条例执行情况调研,摸清辖区会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准工作着力点。要突出做好新条例贯彻执行中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搜集整理工作,及时归纳分析、反馈上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有关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五)跟踪问效,强化新条例落实情况的督导。各市、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建立起适合自身实际的跟踪问效反馈机制。可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办法,密切跟踪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了解和掌握新条例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可通过会计工作考核、现场辅导和执法检查等方法,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把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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