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11]2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15
实施时间: 2011-3-15
失效时间: 2011-12-6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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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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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财法[2011]112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6
实施时间:20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