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贯彻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国税发[2006]15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28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关于贯彻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局《关于贯彻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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