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高新管办[2011]2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4-2
实施时间: 2011-4-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4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部门、单位:
  《青岛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工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青岛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运作,加快新区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