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发改投资[2011]10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2-17
实施时间: 2011-2-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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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第二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 (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必须落实,资金来源正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请按隶属关系送同级审计部门审计。
  二、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只在当年有效,当年未开工或续建项目未用完的指标不结转到次年。项目要在下一年续建的,要在次年继续申报列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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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1年第二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