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次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注税协发[2011]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5
实施时间: 2011-1-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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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颁布<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09]29号、《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税协关于认定工作常态化,每年对新申报的税务师事务所认定一次的要求,现对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的等级所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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