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关于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办发[2010]2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5-31
实施时间: 2010-5-31
失效时间: 2015-1-10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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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关于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意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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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政办发[2015]22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5-5-11
实施时间: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