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综[2010]86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10-7-6
实施时间: 2010-7-6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56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水务)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各省级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便缴费人缴纳水资源费,现对《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09〕163号)执行中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水资源费按“先分后缴”原则缴入取水口所在县(市、区)人民银行国家金库(以下简称金库)或其水源周边县(市、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