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对部分企业实施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22
实施时间: 2010-3-2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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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10年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33号)规定,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10年继续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对部分企业实施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经市政府同意,集中减征工作安排在2010年4月份统一操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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