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政发[2010]18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3-25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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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0]1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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