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10]1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6-1
实施时间: 2010-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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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近一时期,省财政厅陆续接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个别地方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收费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属地化管理规定。按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05]7号)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颁发和管理,各地不得违规受理非本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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