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成本利润率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10]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7
实施时间: 2010-1-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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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项,核定营业额“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的规定。经研究,现对核定营业税营业额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如下:
  行 业  成本利润率
  一、交通运输业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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