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舟地税发[2006]41号文件执行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舟地税函[2007]20号
发文部门: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27
实施时间: 2007-2-2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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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市局《关于调整市、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及门征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舟地税发[2006]41号,以下简称《文件》)下发后,各地在贯彻中反映出一些情况,经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文件》规定的门征税收政策应从2007年1月1日(税款征收期)起执行。
  二、从事品牌服装、酒类专卖店及其它高档商品品牌专卖专营店经营(具体范围由各税务分局自行划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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