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二手住房交易计税价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文文号: 舟地税函[2007]11号
发文部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5
实施时间: 2007-2-5
法规类型: 房地产估价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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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农税大厅、直属税务分局、临城税务分局:
  根据(95)浙地税三38号文件精神和舟地税发[2006]4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确认以下单位为二手住房交易计税价评估机构:
  舟山市天平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舟山市众诚土地评估咨询事务所
  舟山市汇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舟山市安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舟山市蓝舟地价评估事务所
  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舟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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