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国税流[2007]13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9
实施时间: 2007-6-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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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的通知》(浙国税流[2007]27号)精神,为了便于有农产品收购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汇总及管理,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准确率,提高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数据采集质量,进一步推动增值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经研究决定,在市局范围内推广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的对象及时间
  有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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