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8]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7
实施时间: 2008-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24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省地税局浙地税函[2008]16号等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地税局所得税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政策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要求
  (一)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新、旧政策的交替年,各分局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辅导企业按照2007年及以前年度的政策、申报程序进行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