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国税系统与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关系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10]8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3
实施时间: 2010-4-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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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市局2009年3月下发了《关于规范国税机关于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关系的规定(试行)》(青国税发[2009]72号),经过1年的试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修订后,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规范国税系统与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关系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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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税务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个人经办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在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任职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