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0]53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6
实施时间: 2000-6-1
失效时间: 2008-1-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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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明确责任,建立相互制约机制,现将经征求全市国税流转税税政会议代表意见的《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规程
  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在增值税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当前我市国税系统一些单位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影响了增值税管理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为克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特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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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08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国税发[2008]27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1-29
实施时间:200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