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工[2000]51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0-9-19
实施时间: 2000-9-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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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市成品油零售价格各区、县物价局,中石化天津石油公司、大港石油集团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九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68号)文件规定,现将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市成品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格:90号无铅汽油每吨由3945元调整为4125元;0号柴油每吨由3225元调整为3525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决定,在我市销售的汽油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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