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3]47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31
实施时间: 2003-10-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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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经省局审核确定的 石家庄铁路分局所属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运输企业共61户(具体名单见附件)。
  这些企业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不单独进行纳税申报,由石家庄铁路分局统一申报。承德、张家口、廊坊、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不包括任丘车务段)内的铁路站段,其企业所得税分别由北京、天津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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