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10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9-9
实施时间: 2003-9-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铁道部所属企业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由铁道部在北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是指由铁道部100%投资和管理的铁路局、铁路分局、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中铁特货运输中心、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具体范围由各铁路局、铁路分局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
  其他非运输企业不得实行汇总纳税办法,应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100%投资和管理的成员企业、分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分别由各总(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铁道部和各总(集团)公司所属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成员企业,2003年度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
  四、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成员企业,因改组改制等原因变为非全资企业的,经所在地省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各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检查和监管;按照规定的监管级次,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成员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1: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等股 粤国税函[2004] 2004/12/13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暂行 川国税发[2002] 2002/11/2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企业 冀国税函[2000] 2000/6/14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 晋地税所发[200 2000/4/18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发[2008] 2008/4/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苏国税发[2006] 2006/8/2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技 粤国税函[2005] 2005/4/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 粤国税函[2005] 2005/1/2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佳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 苏国税函[2006] 2006/9/30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 冀地税函[2005] 20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