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5]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4
实施时间: 2005-1-4
失效时间: 2007-1-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0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部分局属单位和企业在执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90号,以下简称90号文)过程中提出一些具体操作问题,经研究,市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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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已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地税发[2007]6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0
实施时间:20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