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3]14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24
实施时间: 2003-10-24
失效时间: 2007-7-10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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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3]120号),以下简称《公告》)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货物运输业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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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2007]105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0
实施时间:200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