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财政部驻浙江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字[2003]11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03-11-27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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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环保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省级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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