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10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5
实施时间: 2003-3-5
失效时间: 2007-7-1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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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0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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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2007]105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0
实施时间:2007-7-1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