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2]10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7
实施时间: 2002-8-7
失效时间: 2007-7-1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6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上半年,我省国税系统共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8887万元,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但距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18600万元的收入目标考核任务尚有一定的差距,仅完成任务数的48%。因此,上半年的组织收入工作任务仍很艰巨,各地国税部门一定要顽强拼搏,齐心协力,共同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为此,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国税函[2002]612号)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2007]105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0
实施时间:2007-7-1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