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内江白马电厂水火电置换电量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1]39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0
实施时间: 2001-10-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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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同意川电股份公司置换电税收在我地申报纳税的请示》[内国税发[2001]114号]收悉。水火电置换电量是我省电力体制改革中电力结构性调整的有效措施,但对火电企业核算地和电厂[机组]所在地增值税税源分配产生了一定影响,致使火电企业所在地电力增值税收入大幅减少。本着妥善处理由此带来的税源分配格局的变化问题,经省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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