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核发计征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1]1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部
发文时间: 2001-10-12
实施时间: 2001-11-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目前国产、进口车辆的国内市场全国平均零售价格,对部分国产、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现予以印发。自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凡本次新核发的最低计税价格目录作了调整的,按新的最低计税价格执行;本次未调整的仍按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车辆购置税若干政策及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27号)的规定执行。
  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录(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 赣国税函[2005] 2005/8/16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辆暂定 鲁国税函[2007] 2007/4/2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有关问 辽国税函[2009] 2009/8/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 浙财农税字[200 2007/7/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无牌无证、非法拼装、报废机动车辆 晋国税函[2004] 2004/3/24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税局建设厅关于实 藏政办发[2007] 2007/7/2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车计征车 内国税流函[200 2001/9/4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冀财税[2004]58 2004/10/29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福建省曲斗香酒业有限公司白酒 闽国税函[2011] 2011/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第一 鄂国税函[2005] 200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