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3]37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2
实施时间: 2003-6-12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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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新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的实际出资比例是否达到25%的比例,对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市局不纳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统一编号管理,各单位也不得给其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不作为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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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