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0]4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3-1
实施时间: 2010-3-1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6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3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