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统计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0]23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2-4
实施时间: 2010-2-4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5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掌握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我们对2007年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进行了适当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仍按发改价格[2007]259号文件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印发 收费 制度 通知
相关附件:
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取消6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 厦财综[2012]4号 2012/2/1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暂行规定 皖政办[1999]64 2000/1/1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 冀政办函[2013] 2013/10/1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 国税函[2011]97 2011/2/1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 财工字[1997]66 1997/3/1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 粤地税发[2013] 2013/12/16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公安、法院、工商、环保和计划生育 沪财预[2002]2号 2002/2/6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 沪财预[2015]12 2015/1/28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 粤财综[2012]11 2012/7/4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2012年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 沪财预[2012]69 20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