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资评价[2008]12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0-8
实施时间: 2008-10-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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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安徽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9月18日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促进省属企业规范财务会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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