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10]3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1
实施时间: 2010-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5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4-30
实施时间: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