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使用税控加油机的通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0]16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5-19
实施时间: 2000-5-19
失效时间: 2007-7-1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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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使用税控加油机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印制张贴。将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使用税控加油机工作宣传到每一个加油站纳税人,以争取其支持和配合,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使用税控加油机的通告
  为加强加油站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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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2007]105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0
实施时间:200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