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滁州、阜阳等八市、地第一批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0]15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8
实施时间: 2000-5-1
失效时间: 2007-7-1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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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加油站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总结明光市、蒙城县安装税控装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局决定从5月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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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2007]105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0
实施时间:2007-7-10